货物增值税与货物关税的联系和区别

如题所述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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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2-08
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总称,在国际上也通称为“商品和劳务税”。由于商品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的流转额,因而也有人称之为流转税。
依据计税依据的不同,商品税可分为两大类,即:(1)以应税商品的流转总额为计税依据的商品税;(2)以应税商品流转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商品税。其中,应税商品的流转总额包括营业额、消费额、进出关境额等,因而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属于第一种类型的商品税;而以应税商品的流转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则是增值税,因而增值税属于第二种类型的商品税。
增值税、消费税同关税之间存在着配合关系。一般说来,出口商品大都免征关税,与此同时,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或者将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予以退还。反之,进口商品大都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大都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见,增值税、消费税同关税的联系是很密切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关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