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到劳动局告公司,可公司不但不给赔偿还诬陷我,我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了快一年,可公司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更没有给过一公的加班费!在2010年2月份因和顾客发生一点点矛盾,公司就给我200元罚款单,我不交所以公司就开除我!我就问公司要一个月经济补偿经,公司不给,就说没有签合同都不存在,我就申请了劳动仲裁,我3月8号交上去在3月9号下午公司就说是我偷了他的虫草,我能接触到虫草但是我同事们没发现丢这任何东西,在公安局调查下来现在还没有结果,物证也被老板卖了!7月6号开庭,公司做假工资单,把我每月工资少了三分之二,还仿我的签名,可鉴定结果又是我签的,只是签名有工资内容是倒置的!开庭哪天公司不让员工请假所以我同事没法给我作证,请问这样我该怎么办?可以二次开庭吗?
如果我像法院提起诉讼,证人可以重新出庭做证的吧?还有他诬陷 我这个也是不是也可以一起像法院诉讼?
他给我盖章的哪个公司也不知道是不是无证经营,在工商局都查不到他的注册信息。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了.有些需要你自己举证的,不一定要同事到庭,你可以事先采集一些视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交给法庭.

建议你分两步走:
1.找律师,专业一点的,把事情理理清楚,哪些方面,对你不利,哪些方面对你有利.有针对性的去告这家公司,还有,你要清楚,你的目标是什么(比如:要回工资,告倒这家公司等等)?要理性一点,不要方寸大乱.

2.如果,通过正规的渠道,都无法解决问题,只能说明,这公司,钻了法律的漏洞.法律己经没有办法保护你了.那就极端一点.找报社,然后,装着,在这家公司门口自杀,把事情搞大一点,争得社会的同情,同样,也是反映问题的一种方式.这个方式,要注意一点,不要影响政府的主调.在争得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要得寸进尺,见好就收.

如果,上述两点,都没办法保护你,这事,也更简单了.拿把刀,去把你公司的老板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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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9
如不服 你可以起诉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2010-07-19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证人开庭必须到庭,否则证人证言无效。
祝福!
第3个回答  2010-07-20
那就让他们拿出证据啊,你也可以找好证据的,只是现在东西什么的都被改过了,事实很难查清就比较难办,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19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