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卖房子,收到全款后全权委托公正安全吗?

事情是这样的,年初的时候准备卖一套房子70万,和买方谈好价格,签了买卖合同,先付30%,剩余等6月满两年后先过户再由买房办理贷款,银行将尾款放给我,结果这会买方说有人想买这个房子,问我能不能他把全款提前付给我,再给我一些补偿金,然后我和他去做公正,全权委托给他卖房过户,另外要买房子的又和他买房的意思,其实就是他赚了中间价,但我已经签了买卖合同,不卖给他也不行了,公正以后房子就和我没关系了?过户我也不用去了?全款我已经收了还会不会有危险?会不会扯麻烦?求大神

对业主来说,若房屋出售后不过户,买家持有全权委托公证书容易进行“一房多卖”,而业主对此可能完全不知情,由“一房多卖”引致的法律责任业主可能随时“上身”。 对于使用全权委托公证书炒房的买家的高风险在于,若业主有隐藏的债务,由此可能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炒家会因此“损手烂脚”。 1、做个委托公证,受托人找你信得过的人,以后要过户就算找不见原因房主都没有关系,有受托人就行了 2、做个声明公证,声明房主已经把房卖给了你,银行按揭余款是由你付的,如果房主反悔要赔偿中国钱。可能有的公证处不做这样的公证,那在买卖合同上写明也行 3、在此房能办下来房产证时尽量一次性把钱还掉,然后过户,哪怕是借钱都行,过完户后做抵押贷钱出来再还给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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