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年初的时候准备卖一套房子70万,和买方谈好价格,签了买卖合同,先付30%,剩余等6月满两年后先过户再由买房办理贷款,银行将尾款放给我,结果这会买方说有人想买这个房子,问我能不能他把全款提前付给我,再给我一些补偿金,然后我和他去做公正,全权委托给他卖房过户,另外要买房子的又和他买房的意思,其实就是他赚了中间价,但我已经签了买卖合同,不卖给他也不行了,公正以后房子就和我没关系了?过户我也不用去了?全款我已经收了还会不会有危险?会不会扯麻烦?求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