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子(陕西)人于16号在大岭山一家电子厂当保安值勤期间,因公司员工进宿舍未带厂牌拒绝期进入公司时被对方突然用尖刀刺四刀,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年仅21岁!其在公司服务两年,父母均是农民,上有80奶奶,弟妹君在读书,家境贫寒!现在公安已将案犯拘留,戴法庭处理在三个月后,公司现极力说此是刑事案件,并拒绝提供以前我侄子所签的劳动合同。请问就此,我侄子能否算工伤?责任方有几个,各自有多少责任?如果我们要寻求赔偿该找谁?如果是厂方,我们什么时间提出(厂方说需要十天刑警队给出结论才能商谈)、需要找什么法律依据?如果要找劳动保障局介入须提供什么证据或着证件?向厂方提出赔偿大概在什么范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