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负责教育行政机关中视察、监督学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室,督学是教育督导室的主任,一般相当于同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副职或下一级。也指由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教育工作的人。对中小学校和其他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目标、办学方向、教育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评估。一般由老领导担任或者退居二线的人担任,职务领导副职或者正职,简单说就是负责教育督导的人,学校俗称的教育督察组的组长。
教育督导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二)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方案;(三)组织实施的教育督导工作;(四)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五)组织培训督导人员;(六)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