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他女儿的,父亲替她签的,买卖定金合同有效吗,我引个人原因不想要了,定金还能给我吗

如题所述

1 如果你事先不知情,那么你们的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中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撤销合同的,对方也应将定金退还。
2 如果你事先就知道,那么你就不具有善意相对人的资格,此时,如果他的女儿追认,则你们的合同生效,如果不追认,则你们的合同无效。生效的话,你不履行合同,对方有权不退还定金,无效的话,对方则把定金退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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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6
别人代签合同,如果没有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就可以认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