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我父亲签的购房协议,收了买家三千元定金,现在父亲不打算卖房子了,合同是否生效?

我父亲是房主,我替他签的字,按的手印,父亲当时没在场,我收了人家三千元定金,可今天父亲说想回去住,不打算卖了,我要把钱返给买方,可人家不要,说要三倍的赔偿,我签的那份合同是否生效,是否追究我的责任?
协议上我签的是父亲的名字?合同也生效吗?可以代签的?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是你父亲同意买房后又反悔了。
首先,你代签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为你是受到你父亲的委托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代理的。因此你签字和你父亲签字在意思表示上没有错误,符合要约承诺规定,合同生效。
当然,如果你希望在签字问题上做文章,不是没可能 。你可以说你父亲不知道是你的个人行为,如果对方的表见代理的主张得不到支持,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对你是最有利的。
因为如果合同生效,对方不仅仅有权 要求你支付违约金还可以要求你们继续履行合同。

下面我说说违约金和你的责任的问题。
如果你承认你签订合同是你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合同生效,房子必须卖给对方。
如果你采用比较不合理的方式,否认是你父亲的意思表示,那么你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包括返还对方交付的定金,按照定金罚则返还一倍的定金。如果对方购买其他房屋你还要支付其他房屋和你家房屋之间的差价。

当然看对方提出的问题,他应当没有找到专业人士咨询,所以,我建议你立即双倍返还定金,并签订解除协议,解除你们的购房合同。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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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4
有两种情形:关键在于你父亲对你卖房是否知情,你代你父亲签字卖房,是否有他的授权,也就是说,是否是你的父亲让你去办理卖房这件事,这时存在两种情况:
1、如果你父亲知情,这个合同就有效。如果不履行合同,你们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你父亲不知情,这个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按照有关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
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个回答  2011-03-04
首先确认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订金,不用承担责任,退还就可以了。如果是定金,从合同规定,一般情况下是规定赔偿两倍。
关于代签的问题,如果不是你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那合同是无效的。
第3个回答  2011-03-04
你有你父亲的委托书吗?在他们手里吗?没有吧。 如果没有那就不生效。 (没有代签的,除非有书面委托书。 否则不生效。)
有没有收别人首付款啊。 如果没有就没事。 推给他钱吧。 不要算了。 按这种你要赔偿是双倍的定金。
其他就没有什么了。
第4个回答  2011-03-04
你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