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房主,我替他签的字,按的手印,父亲当时没在场,我收了人家三千元定金,可今天父亲说想回去住,不打算卖了,我要把钱返给买方,可人家不要,说要三倍的赔偿,我签的那份合同是否生效,是否追究我的责任?协议上我签的是父亲的名字?合同也生效吗?可以代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