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该如何赔偿

如题所述

因员工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个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劳动者过失造成损失劳动者因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员工是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应当按实际价值赔偿。如果是不小心造成的公司财物损坏,可以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果公司有明确的损坏财物赔偿制度,则按制度规定赔偿。公司发放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扣减员工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出现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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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是应当要补偿的,依据的法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是不能无缘无故的扣工资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扣减员工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出现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50%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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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如果不是故意损坏,只是在工作过程中损坏,一次性最多扣工资不能超过2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