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利息计算方法

如题所述

欠款利息如何计算

甲于2004年3月借给乙20000元,2005年乙还给甲10000元,尚欠的10000元至今经过多次催要未还。借据上未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

现甲意欲立案起诉乙,请问:

1、这八年半的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2、法院可支持几倍?

3、是否需要缴纳利息税?

回答如下:

一、此案如果起诉到法院,其利息一定是按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计算。

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假设一年)的10000元,当时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年利率为5.31%,应付利息为:10000*5.31%=531元。

2004年3月至今(2012年8月),共8年零5个月,当时银行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76%,应付利息为:10000*(5.76%*8+5.76%/12*5)=4848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