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书中利息如何算

如题所述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法院支持的年利率为百分之15.3。起诉期间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债务关系还在存续,债务没有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因此,在此期间还要计算利息的。因银行利率在调整,因此该利息应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分别计算,一般以一年利率计算。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书上一般会注明利息计算标准,如果没注明,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计算截止日为当事人提交诉状立案日那天,因为从法院受理那天开始当事人的诉讼时效中断,不过在开庭那天可以变更诉讼情况,把从立案那天开始到开庭那天利息也加入进去。如果对方未按一审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日期给付,那么,对超过该日期以后的利息,当事人可主张双倍罚息,这点在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时应明确。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若起诉对方,法院判决了对方,对方没有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执行。法院可能会使用以下方式强制性执行: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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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6
1、起诉状中建议写“借款32000元”。
2、法院审理过程中会查明事实。届时对方抗辩说只是借款30000元,你可以承认。对于那2000元,虽然没有明写是利息,法院也会问对方为什么会有2000元,这2000元其实相当于你们双方已经默认约定利息是2000元。法院会酌情让对方赔偿给你利息部分,只要这2000元的利息部分不超过法定利率的四倍。
第2个回答  2021-01-13

起诉欠款利息怎么算

第3个回答  2022-07-16
对于起诉欠债人的利息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计算。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可以自由约定借款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