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原公司已经工作两年半,但在今年7月份已在公司辞职出来,但发现公司没有为我买三保,那到现在11月了我还能回去叫他补回吗,有什么办法???附:我和公司签定的合同上面第7条 保险福利上是这样写的: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乙方的社会保险。2、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如果这样写公司是否就可以不用为我买三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