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然后跟中介签订了委托合同,委托期为半个月。但是在这半个月中,中介未能按照合同上跟我约定的价格与卖主谈妥,最终交易失败。中介退还了我当初交缴纳的“诚意金”。
过后,我通过其他途径联系上了卖主,双方谈妥了价格,准备成交。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中介有权告我吗?委托期过后我可以跟卖主直接交易吗?
委托期内,中介一直没有带卖主跟我见过面。
任何时候跳过中介是不可能的。至少委托期内如果跳过中介,人家可以告你的。
我想了一下,委托合同过了委托期应该不具备约束力。但是看房之前还签了一个看房合同,当时我不在,是我爸签的。具体看房合同内容我也没见到。有谁对这些了解吗?
至于堵锁眼之类的倒是不怕。因为卖主都是把一套房子同时放在很多中介那里卖,不同的中介会带不同的人去看房子,就看谁卖得快。难不成他们每套房子都要去堵锁眼?
现在问题是,我不能再去找原来这家公司。我可以跟卖主一起去找别的公司,委托他们办理所有手续。这样一来,还会有问题吗?难道第一家公司谈不成的生意,也不允许第二家公司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