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结算习题

1.我国某外贸公司与英国某进出口企业签订合同,出口一批货物,数量为1500公,每公吨价格为120美元CIF London。该英国公司通过开证行按时开来信用证。信用证规定,货物总金额不得超过180000美元,最迟装船期为当年8月10日,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31日,约定根据UCP500办理。我公司8月3日完成装船,并取的提单。问:我公司向银行交单的最后日期是哪一天?依据是什么?
我公司在这份信用证下,最多和最少可分别装运多少吨?依据何在?
2.某出口公司A按来证要求发货交单后,接到通知称进口商B倒闭,无力支付货款,分析出口商能否收回货款,为什么?
3.某出口商接受国外来证后,发现信用证上商品名称使用了Medical instruments,而贸易合同上使用的是 Rubber gloves,他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4,我国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8月份装船,后国外来证装船期在8月15日之前,但我方在8月15日之前无船去美,我方立即要求外商将船期延到9月15日之前装船。随后外商来电称:同意船期延展,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方9月10日将全套单据交付银行办理议付,但银行拒绝收单,为什么?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9
1.根据21天原则,交单日应在提单签发日之后的21天之内,若信用证有效期早于21天,则以信用证有效期为准,案例里面的话,最迟就是8月24日。
如果货物是有包装的,就要按金额发运,1500吨。如果是散货,就可以上下浮动5%,这个记得不是太清楚,好像是这样。
2.可以,按信用证交单就行了,开证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开证行没倒闭就收的到钱。
3.这个可以和进口商协商,要么准备票据的时候按照信用证上的名称准备,或者要求进口商修改信用证,修改信用证要产生费用。
4.这个还没想明白哦,还有细节信息吗?信用证如果修改了,而且全套单据没有不符点的话不应该不能议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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