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如何认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6-13
认定神马啊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0
目前为止,《商标法》虽对通用商品名称注册商标明令禁止,但是还没有法律直接规定,何为通用商品名称?通用商品名称的指代必须明确、具体,约定俗成,为消费者所广泛接受。通用商品名称的形成有一个历史的过程,是动态的。所以要证明注册商标是一种通用商品名称有很大的难度。
以本人办理过的确认‘万年青’商标不侵权案为例,我们走访了宁波大多数的万年青生产企业,调取了各企业档案、销售发票、本行业的工具书等。但是,这些证据时间、空间跨度大,取证地域范围有限,可能还不足以证明万年青是一种通用商品名称的事实。
如何证明是通用商品名称,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种途径:一、从商标含义上看,商标名称是否足以联想到该商品某种功能、用途、特点、品质等。二、从该商标使用时间上看,该商标做为商品名称使用是否早于该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且已经广泛使用。三、从该商品在生产、销售、流通、消费各领域的认知度考量,是否已经被广泛接受并作为商品名称使用。例如,通过行业协会调取证据,相对具有较高可信度。
此类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各行各业要提高商标保护的意识。对各地比较知名的、具有地域性特点的产品,各地行业协会,政府机关应当提高警惕,及早组织、提醒注册此类商标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也可以是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当地的工商业繁荣平稳发展。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