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了一家厂,进去的时候主管说要做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但是并没有签合同。。但是由于工资低实在做不下去了,才做了一个半月,主管不同意辞工,如果自己走的话又没有工资拿,怎么办,我有拿回我做到今天为止的那份工资的权利吗?他说三个月之后才可以申请辞工,申请辞工之后一个月才可以走,但是没有签任何合同,我不想干了,我的工资可以如数拿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