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这工作快满两年了,公司开始说的是满一年交社保,然后20年12月的时候跟我说21年1月开始缴,但是现在还是没有应承诺缴纳,打算这个月月底辞职,但是这个欠缴的社保该怎么办,我只有在职证明,合同没在我手上,当时签的是一式一份在老板手里,而且当时合同期好像是半年,因为我现在孕中期了,再过几个月就要用上生育险,大伙儿支个招,谢谢啦
有用。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是两年,尽快申请。
1、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可以以此提出解除合同和补缴社保吗
那你就很杠,社保这个是签订合同时必写的吗,再者是公司扯皮,那我能怎么办?呵呵了,勿回,谢谢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