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居间合同是什么?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应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有的朋友在进行房产买卖的时候可能有注意到了一个问题,在签订房产的时,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有的朋友比较大意也不管是什么合同直接就签订了,不过有的朋友还是比较小心,会担心自己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有效的,今天大家先认识下房产买卖居间合同是什么?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应该怎么处理?
房产买卖居间合同是什么?
1、居间合同就是我们常说的中介合同,买房的时候跟第三方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
2、官方解释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通俗的讲,就是买卖双方同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应该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这套房产应该就是属于买方的了。但是如果卖房违约了,我们可以参照以下方法来进行处理:
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
2、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3、签订居间协议后拒签买卖合同:居间协议签订后,房东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
4、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拒绝过户:房东不会明确表明拒绝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但可能会制造一些借口,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称因买方原因未能按时过户而解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房东在约定时间签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