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简历应聘通过,但公司未签合同,数月后被发现不能胜任并简历造假,便自已提出辞职,企业要给双倍工资吗

员工应聘时只提供简历,没有相关学历证书与前一单位解聘证明,公司给予先工作机会,但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员工因工作不能胜任自己提出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但被企业发现其简历中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均造假,请问劳动法支持其双倍工资要求吗?证据补充:有假简历证据

第1个回答  2014-02-15
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追问

感谢彭律师,但是有个问题:
企业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是要付双倍工资的,不管解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本例是根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所列的条款只能说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没说赔偿的事。

问题还没有搞清楚,律师们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追答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