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源,省外高校应届生毕业,回山东就业,但是单位不接收户口档案,想把户口档案转回山东,该怎么办?

学校还希望签三方,就是在协议书上甲方由单位盖章,上级主管部门由接受档案的单位签章,哪个人才市场能代理这个?

像你这种情况,就不要签订三方协议了
1、你先看一下三方协议有2个作用
其一,学校根据三方协议的工作单位的地址派发报到证、档案,办理户口迁移证
其二,学校根据三方协议统计就业率,这是学校重视三方协议的根本原因。
如果不签订三方协议,你的档案、户口会被学校按照常规打回原籍。
2、如果你不签订三方协议,你毕业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到报到证上的原籍单位进行报到,到时候你跟报到的原籍单位协商解决户口的落户问题,档案的托管问题。
3、建议:不要听学校的忽悠,不要签订三方协议。签订了三方协议就等于卖身了,如果再想把户口档案转回原籍,麻烦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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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2
直接和学校说转回生源地,毕业后去生源地报到,然后把档案转到当地人才市场进行人事代理
这要问你们公司,看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哪 ,也就是公司把员工档案是放在哪的
第2个回答  2012-06-13
34.在择业期(毕业后两年)内,跨市或到中、省直用人单位调整改派的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毕业生,到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省内高校省外生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跨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35.调整改派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④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调整改派意见。
    (3)毕业时派回生源地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的改派意见;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