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在一家机构里工作,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已经上班三个多月了(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已转正

可以现在还是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打算辞工,请问要怎么样维权呢?就是到什么部门,具体怎么样要求补缴还是经济补偿?!希望可以尽量具体,说怎么操作。满意的可以再加财富值,谢谢。还想补问一点,就是怎么辞职是最好的,因为合同是有说要买的。以公司补购买社保单方面解除合同?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可以以此为由立即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交社会保险,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按照工作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予以经济补偿,不满半年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收集保留好证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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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4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可以单方面告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的同意。
其次,劳动合同怎么还有买的?你听谁说的?没有这回事,为劳动者签订合同是义务,必须履行。
最后,关于操作流程,这种情况应该先与公司交涉比较好,因为仲裁机构效率挺低的,能给你拖上几个月甚至半年。如果交涉未果你就直接走人。如果选择仲裁的话,将我说的两点整理成书面文字,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至于仲裁机构可以上网查一下,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应该很好找的。
第2个回答  2012-06-04
用人单位有时办事比较拖沓,他们习惯于劳动者试用期满后才开始缴纳社保,原因是担心在试用期间人员流动大,损失一部分保险金的投入。所以不用担心,用人单位一般在试用期满后会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如果用人单位长期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则可以此为由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12-06-04
根据规定,如发生劳动争议,你先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就其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向其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规定,你可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其缴纳社保费用。但各地区情况不同,有的可以补缴,有的则不允许补缴。
第4个回答  2012-06-03
1、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