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与操作卫生有哪些要求?

如题所述

(1)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法》第8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农、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具体地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做到下列要求:①穿戴工作衣、帽。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穿戴浅色清洁的工作衣(裤)、帽,头发应全部戴手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不得穿着工作衣进入厕所。②洗手消毒。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操作食品之前和大小便后必须洗手、消毒,防止污染食品。②操作卫生。操作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用炒勺或者手指直接尝味,不得戴手镯、戒指、手链、手表、耳环和涂指甲油。④卫生习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不得随地吐痰。
(3)卫生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通过培训,达到基本掌握与本人工作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和卫生科学知识。对经过初训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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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0
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毛巾,被褥。
四防: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
食品禁病:痢疾,妨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带脓性皮肤病。
发型要求
男性员工侧不过耳,后不过衣领,最长不超过五公分,最短不过两公分。
女性员工刘海不能过长,不允许有头发留于工作帽之外。勤洗头理发,头发要求干净,不允许留怪异的发型。
手指甲的要求
指甲不能过长,标准之家的长度为放在同一水平线看不到多余的指甲,指甲的长度为0.1公分,上班时间指甲里不能有污染物,不能涂指甲油,不允许带假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