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职工的三费和社保住房公积金应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还是“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根据本月工资计提五险一金一费。计提比例分别为:五险35%,住房公积金8%、职工教育经费1.5%。其中本月工资是173000元。
谢谢老师!希望尽快回复!

企业单位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根据本月工资计提五险一金一费(按企业)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发工资+单位缴纳社保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等 (实发数)
其他应付款—养老 等 (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个人部分)
职工教育经费,按新准则,不用预先计提,发生时据实列支,如果超过税法规定比例,超出部分不能所得税前扣除。追问

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也是和教育经费一样的吗?发生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嘛?

追答

是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库存现金 等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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