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韩友谊的刑法课录音里,关于共同犯罪一章里面,在说明共犯的从属性时说道,教唆、帮助其刑事责任依赖于实行者的行为,实行者无罪,帮助者无罪。举例说道,自杀不构成犯罪,教唆、帮助自杀者无罪。只是其他资料都说有罪啊?【帮助他人自杀也犯罪吗?
这种行为属于刑法中所说的帮助自杀行为。帮助自杀,是指他人已有自杀意图,行为人对其在精神上给予支持或鼓励,从而坚定其自杀的意念和决心;或者在物质上加以帮助,如提供自杀工具,帮助实施自杀行为等,从而使他人得以实现其自杀意图。司法实践中,对于前一种情况,由于帮助人对自杀者死亡的结果所起的原因作用很小,危害也不大,一般不追究杀人的责任。对于后一种情况,由于帮助人在物质上为自杀人提供了条件,或者直接参与了自杀行为的实施,对于自杀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较为直接的促进作用。所以,如果帮助人的帮助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情节较为严重,需要用刑罚加以惩处的,通常认定为故意杀人。但是由于自杀是自杀者本人的意志决定的,可对帮助者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帮助人主观动机、行为表现不恶劣的,也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帮助有责任能力成年人自杀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而且处罚力度会更大。
教唆、帮助他人自杀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
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仅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6)防卫过当
(7)避险过当(实施紧急避险的一般都会被认定为避险过当减轻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故意杀人罪
能说一下回答依据来源什么的吗
追答刑法总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