剌史比知府官大。
剌史相当于省长
知府相当于地级市市长
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
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
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吏"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
刺史,又称
刺使,职官。汉初,
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
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孝成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秦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察院御史(
监察御史)。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武帝元封初,废诸郡监察御史。继之,分中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