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且户主已经去世多年,想把房屋过户到户主妻子名下,没有土地证过户不了,该怎么办?
房屋产权已经公正完了,可房产所没有土地证不给办继承过户,该怎么办?
追答1、一般情况下,要先有土地使用权证才会有房屋所有权证,这个顺序不会变的!
2、你既然有房屋所有权证,说明你们那的土地和房屋是统一管理的。所谓统一管理就是说房屋部门既管房子又管土地,这样你的产权证上会有房屋的信息,也会有土地的信息,比如地号,土地四至(就是从哪到哪是用来盖你们这个小区的),你自己仔细看一下产权证。
3、另外一种方法是去看下最后一页加盖公章的地方,公章盖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字样还是“房屋”管理部门字样,前者也说明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的。
4、如果不是我说的房地统一管理的情况,上面的就不要参考了!
房产证上盖的章是房地产字样,你说的两证合一的规定从哪里能查到?
有明文规定吗?
追答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 统称为《房地产权证》。
“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 种证书。
在上海、深圳等地,一套房子只有一张证已经实施多年。以上海为例,大多数房屋只有一张绿色的“房地产权证”,这张证上载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所有权、年限、土地的宗地图、土地性质等,包含有其他城市房产证和土地证里的内容,市民在办证时只要跑一趟房产部门就能搞定。
房产证是九六年办的,两证合一不适合我这个房产证吧?
追答向你这类的情况是过户不了的!没有办法!这属于小产权房,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即权利不完整。风险:第一,小产权房不得买卖;第二,以后你要出卖给别人,可能别人不敢要;第三,如果以后涉及到政府拆迁或征收,赔偿少的问题。
追问土地所说可以办,但要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可户主以销户,还有别的办法吗?
追答可及时办理继承公证,将房子过户到户主妻子的名下则或落户口。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当事人死亡,财产会自动分成(夫妻,子女,父母共同平摊)。
追问继承公证都办理完了,去过户到他妻子名字也要土地证,没有土地证不给过户他妻子名下,该怎么办?
追答开具原户主死亡证明,户主的妻子是合法继承人,之后重新立户主再到土地所办理土地证!
追问你说的户主指的是?
是户口本的户主吗?
追答因为你去土地办的时候不是要户主的身份证件什么嘛,等开出死亡证明后,户主的妻子就是合法的继承人,到时候跟土地办的说明情况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