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土建资料时将±0.000m以下结构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0.000m以上结构划分为主体分部工程是否正确

如题所述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就是这样划分的。为什么不正确?至于地下室有的隔墙因后砌,可以划进主体分部。楼上朋友说的地下人防工程,那是用途,与GB50300-2001的划分并不冲突,人防工程的混凝土结构当然可以归地基与基础分部,难道土方都没回填就可以进行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吗?规范划分的原则是便于质量的控制及验收和施工管理,而不是生硬教条,基础与主体存在着交叉,不可能截然划分,但总体上说是以±0.000为界。
假如将来要设立‘人防子分部工程’的话,一定也是会划进地基与基础分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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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8
可以这样简单划分,但应根据实际设计将一些不属于地基基础的部分单独列出填写资料,具体的内容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2个回答  2015-12-26
正确,这是标准,
第3个回答  2012-09-08
正确是这样的
第4个回答  2012-09-08
那如果有地下人防工程怎么办?、你也把它算作基础分部工程?所以说直接讲正负零以下就是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是不对的!追问

那请问如何理解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

追答

±0.00只是一个划分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还是需要看结构的使用功能进行划分。这要看这个地方的理解!没有明确的规范表示!有的地方理解就是出了地坪才是主体结构。
我们这边就理解为基础就是指狭义的基础(筏板等),地下室也属于主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