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3个月,现在已工作8个多月,但未提交转正申请,现在想辞职,能向公司追回被暂扣的20%的工资吗?

签合同时说转正以后能将试用期被暂扣的20%工资补回来!

国家没有规定要办理转正手续,如果满了试用期没有接触劳动关系,那么不用办什么转正手续,你就已经转正了。就应该要回你被暂扣的工资(这个有约定吗?书面的,否则单位不一定认账)。
转正是单位的事,没办手续不是员工的错。换句话说,既然我的试用期过了你没有终止劳动合同,那么说明我们双方是互相认可的。如果有错也是单位的错。
你想辞职,按照程序办,你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不需要对方批准,一个月后你就可以不上班了。但是你要保留你的辞职报告作为证据,最好是签字后再复印留底。否则他们会把你当做旷工,自动离职处理。
如果因为没有将你的工资全额发给你,你还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7个月的双倍工资。
你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工资有变化吗?一般试用期允许低于转正后20%。国家也没规定要补回来,如果没有书面文字,建议你放弃,因为你没有证据。
协商解决吧,劳动仲裁是没办法的办法。只要你懂法律,对方就不敢欺负你了。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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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2
根据《劳动法》是可以的,但是仲裁/诉讼过高,有些企业抱着这种态度,故意不发。
去劳动局仲裁需提交,劳动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表及诉讼材料(仲裁申请书)追问

请问劳动法中具体是哪一条涉及到这个问题呢?因为我没有提交转正申请,可能公司会以我没有转正为由,不补发暂扣的20%的工资给我

追答

劳动法-工资第5条工资保障条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克扣工资。
公司暂扣的20%的工资不属于公司代扣款条件,属于克扣工资。

第2个回答  2012-05-04
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试用期结束后无需申请直接转正。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3个回答  2012-05-02
可以,只要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