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辞职了可以收回之前上交给公司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吗?

如题所述

工作辞职了,不一定能收回上交给公司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没法律效力,原件才有法律效力。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是用人单位复印劳动者的证件产生,如有需要,用人单位可以复印很多份作为内部档案保管的需要。当然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来要回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抵押,扣留劳动者的任何证件,但复印件不是证件。
《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9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为促进就业,我国制定了《就业促进法》,同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亦有相关的规定。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者物品,会影响劳动者就业,使失业率增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者物品,否则应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行政罚款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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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3
这位兄弟,那些复印件你是绝对有权利收回的,毕竟是你自己的。不过话说回来:其实那些复印件也没什么特别作用的。您是担心公司的某些人会出卖你的资料?其实真的证件在您手上,你又何必拘泥于那复印件呢?何况复印件都办不了事的。你可以收回,但是希望你不要担心。(PS:一楼说的应该是证件原件公司无权扣押,而不是复印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1
可以。
你说的这些属于个人档案一类资料,员工离职,公司无权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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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03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