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签了2年合同,合同到期,公司要把合同到期的员工辞退,请问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即2个月的工资。
纵横法律网-湖北相宜律师事务所-张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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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46、47、50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可以得到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26
1、合同到期,公司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知会员工,否则要额外一个月的代通金
2、公司不续签,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给员工
3、合同关系仍存在,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或强行辞退,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2-06-26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你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第4个回答  2012-06-26
属于劳动合同终止中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形。你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