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底薪加加班费的公司怎么算工资合理,1,底薪/(25 26 27)*乘以上班天数 2,底薪/26*(25 26 27)

请问这两种哪种合理.我们公司是26天上班,星期天休息,底薪都已经超过东莞规定的基本工资,所以上26天

由于你们是周六上班的,首先你们要确定你们的底薪/30*21.75是否达到了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就没有问题
如果你们的合同里明确写了26天,那就是按照你的2来
如果没有写具体多少天,只是些了周六上班,就按照你们1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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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3
1、虽然你的底薪超过东莞,并不代表你就不用遵守法律法规哦。底薪/21.75才是正常的算法,预防好了才不会打官司。
2、个人建议:底薪+加班费。
3、加班费分为平时加班费,周末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4、你的底薪超过别人,如果不把周六的加班费独立的算出来,员工辞工的时候是可以去仲裁机构申请星期六的加班费的。
第2个回答  2012-07-04
国家规定的每月正常工作时间为21.75天。时薪的计算标准为:约定的基本工作时间月薪/21.75/8。
工作日超过8小时后的加班,工资以1.5倍标准计算,即:时薪*1.5*加班小时数;

不能调休的周末加班,工资以2倍标准计算,即:时薪*2*加班小时数;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以3倍标准计算,即:时薪*3*加班小时数。
你公司给你的计算工资标准是不合法的。并不是说底薪高于最低当地最低工资数额就能按你描述的方法计算。公司给你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不是最低工资数额。
比如,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月标准是1500元,小王每月有4个周六照常上班(每天8小时),他的每月工资为2000元。按理说,他的月薪已经高于最低工资数额了,但是公司却已经违法了,因为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小王的月薪已经低于最低标准了。按照小王的工作时间,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工资也不能低于:1500元+(1500元/21.75天)*2*4天=2051.7241元。
因为你上班时间为26天,一般来说,一般是有4至5天的周末时间算是加班时间。根据每月具体情况,只要你的底薪不低于这个数额就不算违法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数额+东莞最低标准数额/21.75*2*具体的周某加班天数)。比如现在东莞的最低标准是1100元/月,你本月有4天周末时间照常上班,那么只要你的底薪不低于1100+(1100/21.75)*2*4=1504.5977元就行了。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