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6-20
提问者的问题,我从以下方面来分析:
一、若厂方未与你签署《劳动合同》,已属违法;
二、以下说明的是厂方与你签署《劳动合同》情形下,关于“计件工资”问题。
工厂对员工采用“计件模式”发放其工资,本身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工资的发放理应做到公正。首先,工资的标准、发放应该同厂工会协商;其次,工厂应制定详尽的工资管理制度,提交工会讨论;最后,工资标准应做到公正(因工资标准具有隐私性,一般情况下国家支持企业工资不公开),但并不是说员工在领取工资时,只能知晓工资总数,而不能知晓工资的组成。
三、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救助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四、收集好每月工厂给你发放的工资清单或银行卡记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27
鞋子工厂应是一个合法的用工单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根据该法律规定: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