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什么时候下才做暂估?如果票到了款未付是否需要暂估?具体账务要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收到货同时收到票,款未付: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收到货未收到票,平时不做账务处理,待收到票再按上述处理;到月末仍未收到票再暂估入账(这时不考虑进项税):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材料款
制度规定,下月初全部红冲,待收到发票时再做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供应商×〕
实务中,有人认为,由于现实中往往长期拖欠货款,月初冲销,月末还要暂估,工作量很大。所以也有,暂估后,待收到发票时,先红冲原暂估分录,再按正常账务处理。追问

但如果是款已付,货已到,但票未到的情况下要如何处理?

追答

首先,因为你付款时,是没有发票的,所以是预付:
借:预付账款-供货商x
〔如果不设“预付账款”科目的可以直接记“应付账款”,借方余额也表示预付〕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货,发票未到,平时不做账务处理,待收到票再做: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不设“预付账款”科目的可以直接记“应付账款”〕

如果到月底还没收到票,仍然暂估,下月初红冲。并不影响以后收到票时正常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06
不知道价格或未收到发票, 如果票到了就不用暂估,贷应付帐款就行,暂估只是价格暂估,会计科目是一样的,月未暂估,下月初红字冲回
第2个回答  2012-10-09
发票未到就无法入账,所以就算暂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