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破烂儿的先生 阅读答案

我叫他先生,虽然他是一个捡破烂儿的。
那一年,繁华的重庆路又大兴土木,这里将盖起一座又一座超豪华商场,据说所卖物品皆为名牌,价格贵得惊人,绝非平民百姓可以问津。这个城市有钱的人越来越多,有几座这样的商场也在情理之中。
我骑着自行车,从灰层忒多的工地穿过,准备去一家编辑部送自己新写的故事。
在重庆路与一条小街的交叉口,在一处深深的门洞下,一道奇异的风景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一个鬓发斑白的老人,年纪在70岁左右,他靠在一辆架子车前,在一片喧嚣之中,静静地吃饭。他的饭很简单:地上一个罐头瓶子,里边是辣椒酱;罐头瓶子旁边是一个玻璃杯,杯中满满斟着白酒;左手一根葱,右手一个雪白的大馒头。
我不禁停下脚步。
老人吃饭不急不躁,不慌不忙,喝一口白酒,吃一口大葱蘸酱,然后再咬一口馒头。
见我站的时间长,老人冲我招招手,又指指地上的东西,意思是让我过去一起喝点。我摸摸口袋,里边还有几块钱,就一头扎进旁边的副食店,买了一斤猪头肉。
这样我和老人就认识了。
老人姓张,是电机厂的退休工人,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他70岁,退休整整10个年头了。他的儿女都有不错的工作和家庭,也很孝顺,可他谁家也不去,就自己一个人过。
老伴儿在他退休前就去世了,老人把宽敞的房子让给了二女,自己住一居室的小屋,过着清静的日子。
他清晨早早地出门,拉着架子车,边捡边收。报纸、书本、易拉罐、酒瓶子,只要能换钱的东西,他都收。
废品收购站下班之前,他把捡来和收到的东西卖掉,然后拉着空车回家。这是他的生活,很有规律。
老人酒量很好,面色红润,身体健朗。我很羡慕他!
我们正喝酒间,来了一个40岁左右的妇女,趿拉着拖鞋,手里拎着两个空瓶子。
女人问:“茅台酒瓶子咋收?”
“30元。”老人回答。
女人把瓶子举到老人面前,唠唠叨叨地说,这个瓶子的商标和瓶盖完好无损,应该多给点钱。说完,还做出一个转身欲走的姿态。
“ 35。”老人重新给了价。
女人悻悻地交出瓶子,数好钱,走了。
不待女人走远,老人突然从身旁摸出一块石头,猛地向瓶子砸去,只听“砰”的一声,转瞬之间两个完好的瓶子变得粉碎。
女人惊愕地停下脚步,我也瞪大了眼睛。
“你,怎么砸啦?”我问。
“砸了,他们就造不了假酒了。”老人淡淡地回答。
我还想说什么,老人却笑了,兀自端起酒杯,朗朗地叫了一声:“来!干!”

1.在文中找出独自的近义词。
2.“女人把瓶子举到老人面前,唠唠叨叨地说,这个瓶子的商标和瓶盖完好无损,应该多给点钱”。女人极力夸自己的瓶子完好无损有什么用意?
3.“女人惊愕地停下脚步,我也瞪大了眼睛。”“女人”和“我”的表情说明了什么?
4.“先生”是一个很尊重的称呼,“我”为什么管一个捡破烂儿的老人叫先生?

我有另一份的答案,可以参考下


17.小说一开头就点明文中的主人公是个“捡破烂儿的”,我却还要叫他“先生”,这样写有何 用意?(3分) 


18.第二自然段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3分) 


19.文中划线旬和下面这段文字在人物的描写方法上有什么共同之处?请说说在表现人物性

 格和作者情感方面的不同作用。(5分)  (画线句:老人兀自端起酒杯。喝一口白酒,吃一口大葱蘸酱,然后再咬一口馒头……)

 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孔已己》 


20.“我”在重庆路与一条小街的交叉口发现了一道“奇异的风景”,联系全文,说说这道风景 奇异”在何处。(3分) 


21.文中的这位“捡破烂儿的”是个什么样的老人?请结合文章有关内容加以分析说明.(4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26
“一道奇异的风景”
一个鬓发斑白的老人,年纪在70岁左右,他靠在一辆架子车前,在一片喧嚣之中,静静地吃饭
因为这个老人很值得尊敬
可以让读者更容易感受到故事的感情,感受写者的心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17
g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