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要辞退一个员工,工作了1年3个月,要给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还要注意哪些

如题所述

工作1年3个月,补偿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辞退的两倍补偿(即3个月)。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劳动法依据: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没交社保的要补缴社保,没合同的要补偿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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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7
你好:
给你给经济补偿金要看是什么原因辞退的,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为依据辞退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也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为依据辞退是要给经济补偿金的1.5个月的工资,且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07
要通知的,补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