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享有几天年假啊?

如题所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拓展资料

一、这些情况,当年不能休年假

1、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超过4个月。

二、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人。

三、工作时间应累计计算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也就是说,假如员工在上一个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又跳槽到另一家企业,那么他的工作时间是累计计算的,如果累计计算满12个月就可以享受到年假待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注意:

1、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2、对职工 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参考资料:光明网 你的年休假有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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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9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拓展资料

停工留薪期与带薪年休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设立停工留薪期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工伤职工在身体恢复期间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是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为工伤职工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假证明,对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

年休假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带薪连续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停工留薪与带薪年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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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05

一般是5天,当然,这还是要看公司的规整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  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3个回答  2018-07-04
应该有5天。还是看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参考法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3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5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6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工作满一年的第二年度开始享有5天年假。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从第二年度开始,享有5天年休假,直至满十年。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