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三年定期合同,才工作几个月可以辞职吗

如题所述

  你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辞职,一般来说不用承担违约金(参见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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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8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的,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时间要求,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发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应符合四十一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2-08-18
当然可以啦,提早一个月跟用人单位提呈就行
第3个回答  2012-08-18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申请。
第4个回答  2012-08-18
应该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