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饭店工作40天,没有和老板签定任何劳动合同,一个月过后老板也没有和我签定合同,我现在因家...

我在一家小饭店工作40天,没有和老板签定任何劳动合同,一个月过后老板也没有和我签定合同,我现在因家里有事提前10天向他辞职,但是他以现在人手不足不让我走,说要走就要扣除10天工资,我该怎么做?能要回应属于我的工资吗?

当然可以要回工资,而且可以要求这十天的工资按双倍给你!建议你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详情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上两个地方都是免费的,不用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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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4
你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同老板协商,如协商不成,你可告之老板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他将付你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14
这件事主要还得你跟老板协商,如果协商顺利可以要回工资,但是如果协商不好,那就只能这样了
第3个回答  2012-08-14
那你可以找个劳动仲裁机构
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