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没签合同的,提前30天提出辞职,30天过后老板不批,自动离职,是不是没有工资

如题所述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luzhang33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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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8
对于以上情况,用人单位不配合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转移社保关系、转移档案、出具离职证明)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的,你可以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2-08-06
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即使老板不批,劳动关系也已经解除,应该给你发工资,而且你没有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入职一个月后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当然你要留好证明你与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6
工资是你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只要你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给公司造成损失,那么工资都是应该按期支付给你的!

正常情况下,辞职是要进行离职交接的。如果因为你的原因导致工作没有交接,那么工资可以缓发。但工作交接清楚就应该当天发放。

如果你能证明你是提前30天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是老板不批准的,你也没有拒绝工作交接,这么说没有交接就不是你的责任了!那么你的工资也应该在你离开公司当天结算给你。

如果公司说你是无故旷工,你能证明自己是辞职的吗?如果能,就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发放拖欠你的工资并赔偿你的损失。(劳动合同法第85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