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年,还包含3个月试用期,真正转正时间才9个月,而且一直没交社保,每个月补偿200,该怎么赔偿?

1.我和单位合同期限是2011年5月1号到2012年4月30,其中2011年5月1号到2011年7月31号为试用期。合同签订时间为2011年7月31号。关于这个合同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2.单位一直都没有交社保,每个月补200元现金。社保方面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3.现合同已到期10天,公司没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是否续签(合同上写期满,单方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终止),今天通知我说合同到期了,我可以走了,关于这个我可以要求什么补偿?4.工作一年多了,规定的5天年假也没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何补偿?问题比较多,麻烦哪位大神帮帮忙,拜谢~~~~~~~~~
公司没交保险,是因为公司没有开户,所以导致我保险转不过来。省内保险是可以转的,这个我知道。一直要求公司交保险,公司总是答复我过几个月就交,不是我自己主动要求不交的,所以这200元我是否要退回?如果公司补交我一年的保险,我自己是否还要承担自己应该交的那部分?

1、企业应当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出一个月的,每个月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个月的试用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超出的一个月,应当按照转正工资支付。
3、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将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直接支付给员工,由个人进行缴纳。所以企业每月给200元如果是作为社保费用直接支付的,是可以的。
4、合同终止企业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5、若经员工申请企业未安排休年假,应当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经济补偿追问

能帮我核算下究竟应该赔偿我多少吗?1.2.4.5

追答

您可以根据您的工资自己核算

追问

1.2是不是要减去已经支付的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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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0
1、3、4 问题同一答案:到期不续约,1个月补偿金+1个月代通知金,年假没补偿。
2、既然你已经收了单位的现金,你现在还要求单位补缴,那你不是赚了?即使能给你补缴,你每个月领的200,估计得交回单位。是得了还是失了,自己衡量。

这肯定要补缴。而且你异地户口,本地买不了保险是你自己的问题,单位给你补偿已经算公道了。即使你现在要求单位补缴,你也得自己把户口转过来。单位给的200补偿是让你自己去买,你自己没买到头告单位,估计劳动局不会支持你的。追问

公司总是和我说暂时不交,过几个月就交,不是我自己主动要求不交的啊。。。。还有合同不满一年,试用期就3个月,也不合理吧?而且我合同是3个月以后才签的,也没有试用期合同,这个好像也不合理

追答

试用期跟合同期限不一致,则试用期条款为无效条款,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所以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现在期满不续签,你能要求的就是1个月经济补偿金,没有代通知金了。

第2个回答  2012-05-10
社保方面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