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不适向公司请假,到了发工资的时间公司却以请长假为由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帮帮我!

我在深圳一个制品厂上班,2月14日正式进厂上班,进厂时厂方只要求交两张照片填一张个人简历单,未签订合同。现因身体不适,向公司申请请病假,(公司经理知道我回家治病,我没有向厂里出示我生病医院证明)我从5月9号请到5月28号,一共20天。现在因病要钱治疗。25号为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可厂里不给我发工资,我们的工资是压一个月的,我是5月份请假,5月25应该发的是4月份的工资。可厂里以我请长假为由要压我的工资。 如果辞职的话还要扣工资的一半

2月14进厂,3月14前就应该给你办好劳动合同,并且从3月开始就应该买社保,这些工厂没做到,就已经违反劳动法了
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5月25号发工资是不可以的,规定是最晚7号发工资,经职工代表通过可以晚5天
如果有医院证明你可以出示的,请假看你所说是没有凭证的,只是口头,这个比较吃亏,因为如果单位不承认就要当你旷工了,所以你最好下次打电话的时候录音,证明你确实口头请假并且是公司领导答应了的
深圳的劳动部门是很给力的,深圳劳动部门有问责制,如果你向上一级劳动部门反应区里的劳动部门会很麻烦,所以他们肯定会帮你处理的
你现在可以先拿到准你请假的证据,然后以公司未办理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双倍工资,到劳动部门仲裁,你应该可以得到到5月9日的工资和2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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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5
1、无故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2-05-25
你可以申请拉电仲裁要回你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2-06-09
可以找劳动局解决,国家和省一级对病假是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