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出来上班实习的时候,学校叫他们自己的老师给我们做了培训。可是现在我们走的话,就必须要我们赔4000元的培训费!这样我走了可以不用赔违约金吗?培训时给我们签了一张培训费是4000的合同,若是走就得赔偿几千元。这样我们还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还要赔那培训费吗?当时给我们说的要帮我们买五险,现在没买!只是每月发了200的补贴!每个月还在工资里面扣200的培训费。这样一来,我根本就没有那五险的200补贴!我现在做这个工作,做着很烦,一点都不想做了!求大家帮忙!求专业的回答!再次谢谢大家!
谢谢!
追答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才从学校学来实习,培训我们怎么上课。因该算入职培训吧?
追答所签4000元培训合同为无效合同。无需遵守。更不能强行约定服务期限。提起30天辞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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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以上法律条文,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有如下几个前提条件:
1、必须是专项技术培训、专项费用;
2、必须是有凭证的开支费用;
但你接受的培训完全和以上要求不符,所以,你无需遵守,更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她是私人的企业!我听人说,私人的企业要受到保护?请问这样可以吗?
追答这和私企或国企无关,无论是什么企业,违反法律都会受到制裁。要有信心!
另外,你社保没买,完全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公司还要给你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希望可以帮你解释疑问。
谢谢!很感谢你的耐心回答!
追答不客气,你的满意就是我的快乐!
楼下的回答也很好,请参考!
祝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