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条 【违法延长工时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追问老大看清楚问题 我们每个月加班超过60个小时,违反劳动法第41条每个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超过的时间该怎么算加班费 我问的是超过36小时的部分是怎么算加班费,公司非假日加班是给1.5倍加班费,但是41条规定每个月你得超过36个小时,那这超过的时间是按什么标准支付加班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