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2010年9月入职-至今,2010年9月到2011年3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买社保,2011年三月要买社保所以签了形式合同,签的是2011年3月19到2012年3月18,内容里的工资是按照当地社保最低标准填写的,不属实,但字是我签的,但是人事说就是为了社保备案才写的,所以没在意,是我的疏忽!公司现在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为理由,不赔偿经济损失!我该怎么办?
之前没交的社保可以补偿吗?
追答当然可以,不过你得有证据证明之前你就是该厂的员工,比如你有那时的工资单\考勤记录等等,证据自然是越多越好\
追问公司行政说公司有权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和你续签,合同日期到3.19,所以你的工资也结算到3.19,你现在如果还赖着不走,公司也不会发工资?这种说法合理么?我有证人可以证明,公司网站也有2011年10月我的照片,工资表只有电子版本,领导签字的被财务打包了~还有迟到能成为不续签的理由么?
追答其实不续签不需要什么理由,合同到期了,想续得双方再签合同 ,不想续到期时再说一声就行了,没有续签的义务。不同的是,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得有补偿,本人主动不续签没有补偿。所以行政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
我说的是10年9月到11年2月之间的证据,争取一下,把社保交上 。
现在公司就是不愿意给补偿!
追答拿者合同书去申请仲裁,最少也会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这个是必拿的,只要这次你不再疏忽写成自己主动不续签就行了。
追问那个合同原件只有一份,公司当初没有给我,因为当时说是办社保走个形式!
公司行政说公司有权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和你续签,合同日期到3.19,所以你的工资也结算到3.19,你现在如果还赖着不走,公司也不会发工资?这种说法合理么?我有证人可以证明,公司网站也有2011年10月我的照片,工资表只有电子版本,领导签字的被财务打包了~还有迟到能成为不续签的理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