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入职,3月29日签用工协议书,3月1日至3月28日什么也没签是试用期还是培训期间?还是其他

如题所述

3月1日入职,3月29日签用工协议书(严格讲应为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
此前什么也没签也不违法。
既然用工协议书已签,这个时间段算什么应该有说明或约定,没有约定,就意味着没有试用期,也不存在培训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10
3月1日到3月28日,属于试用期
第2个回答  2019-12-10
当然是试工期了,签合同了算是正式培训
第3个回答  2019-12-10
3月1号到28号没有签协议算什么?你可以看看3月29号签的用工协议中的日期,如果上面明确的标出签订日期是从3月29号起,那么你以前那段时间应该是算临时用工吧?
第4个回答  2019-12-10
这个要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劳动合同写的是1号开始的,就是1号。如果没写,就是29号开始计算,你签了合同,也等于你是同意的。
第5个回答  2019-12-10
这是试用期劳动法规定是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个月就是签合同为正常职工。所以你3月1曰入职为试用期,3月29日签用工协议书,3月1曰至3月28日也是给你培训期间。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