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一个教师,上了2年多班,由于生活压力大,想出去创一创,不知道可以办停薪留职不,新劳动法里是怎么说明这个问题的呢?如果不停薪留职,采用请病假(无正规医院的证明),或则一个星期2天上课,3天请病假,2天正常周末的混日子,学校有无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我本来有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