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4-13
(1)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向她支付自2008年2月1日起至解除合同时止每月双倍的工资。(附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可以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工作5年应是5个月工资。如果单位在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不再用她:她还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的双倍,即10个月工资。/> (3)单位不再她:应提前30天通知她,没有提前通知的,她还可以索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4)可以要求单位为她补交5年的社保。/> (5)如果她的工资低于当地、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要求补足到最低工资。/>/> 3、以上要求,可以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4、但是:仲裁要想赢的,必须有证据,包括她在单位工作了5年的证据、工资多少的证据等,可以是:她入职时填写的登记表、招工表、工资条或是工资卡、工作证或上岗证、同事证言等。/> 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这个真的不是很清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1)如果是解决涨工资的问题:如果您的工资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没有法律途径可以解决,工资只能是协商。
(2)如果是想解决加班费的问题:可以在和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和拖欠加班费的赔偿。但你应举证证明你加班了、加班多长时间。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4-13
没有,只有国家上调全国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低于该标准的员工才有法定依据要求涨工资,否则只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