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以前年度增值税款如何账务处理

请问:在以前年度,将应入在建工程的材料误入费用,进项税额已抵扣,现已将查补税款及罚款交上,应如何做账务处理?敬请赐教。
首先谢谢您的帮助,但有个问题,应交税金的借方老有余额,要冲平啊。

在不考虑所得税的情况下,如这笔材料费为1000元,税金为170元,罚款为100元的话做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1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830
应交税金--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170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170
贷:应交税金-未交税金170

借:应交税金-未交税金170
贷:银行存款170
借:营业外支出100(此营业外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贷:银行存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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