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合同最低保底工资是多少,是不是超出了八百就要交个人所得税

如题所述

不是,超出1600工资的要交。下面是超过数的情况: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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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4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如果应发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后剩余的工资高于3500元,那么高出的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应发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后剩余的工资不高于3500元,那么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