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如题所述

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关于劳动合同法赔偿金需注意:

1、用人单位并非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而未予支付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额外赔偿金;

3、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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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10
答:根据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取得的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离职补偿不需要缴纳个税,超过部分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A职工于2017年4月离职,并从离职单位取得一次性补偿180000元,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为3年,青岛市2016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53733.34元。则A职工取得的离职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免税额=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53733.34*3=161,200.02(元)
超过部分=180000- 161,200.02=18,799.98
将超过部分也即是18799.98元视同一次取得的数月工资,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3年,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
月工资、薪金收入=18799.98/3=6,266.66
月工资薪金的起征点为3500元,则
月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 6,266.66-3500=2,766.66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此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应纳税额= 2,766.66*10%-105=171.67
总计应纳税所得额=171.67*3=515.00
接上例,若A取得的离职补偿金为170000元,则A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免税额=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53733.34*3=161,200.02(元)
超过部分=180000- 161,200.02=8,799.98(元)
将超过部分也即是8,799.98元视同一次取得的数月工资,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3年,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
月工资、薪金收入=8,799.98/3= 2933.33(元)
未达到月工资薪金的起征点为3500元,故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为0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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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11-07

一、离职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计算方式参考如下:

1、计算离职补偿金的方法: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离职补偿金;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离职补偿金。

2、根据不同离职情形,可以主张不同的赔偿金。如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保。协商不成,依法提起仲裁主张权利,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二、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税?

离职后得到的补偿金税款的计算办法:个人所得税为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其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补偿金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后的余额。

知识拓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职工王某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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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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